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传媒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2018-03-09 阅读次数:
编辑:传媒艺术学院
总则

  第一条 性质:传媒艺术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是受学校党委和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宗旨:落实团委工作,促进学生会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素质和工作效率,增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

  第三条 指导思想:实事求是,相互监督,民主评定,奖罚分明。

成员

第四条 成员:传媒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五条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对学生会工作有讨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成员应遵守本章程,执行决议并维护学生会荣誉,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同时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学生会日常管理工作由主席团负责。

第七条 学生会成员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学生会,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与学生会和其他院系学生会交流合作。

第八条 能动学生会机构职能

主席团
1、 协助分团委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负责学院学生会全面工作并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

3、指导、帮助和督促学生会各部门及各班开展工作并协调各院系的关系,保证院系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4、按照校团委指示配合好校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5、负责全院基层团组织建设的规划

6、对各部门部长进行量化考核

7、对学生干部的奖励,处分做出建议。

8、对院团组织生活内容的宣传和团内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提出设想和建议。

9、按时按质完成书记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学生会各部门职能

秘书处
  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协助主席、副主席履行工作职责,反馈各方意见。对学期末各种活动的加分进行管理。
 
纪检部
  纪检部负责维护校风、校纪,监督学生会的考勤情况及组织大型会议,维持会议纪律。。

女生部
  女生部负责维护校风、校纪,协助舍务老师监督学生寝室卫生及开展女生活动,维护女生合法权益。
 
学习部
  学习部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广大同学的专业技能,同时拓宽同学们的知识面,为广大同学创设一个优良的求学环境。
 
宣传部
  宣传部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传递学生会工作信息,反映系内动态,并根据形式需要,对同学们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
 
文艺部
  文艺部遵循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集知识性、艺术性、群众性为一体的文娱活动,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欣赏能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推动校园文化艺术的发展。
 
生活部
  密切联系广大同学,关心同学们的生活,对有生活困难的同学给予帮助。定期协助学校的安全、卫生检查。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道具制作。
 

体育部
  体育部负责系学生会文体性文化建设,为提高全系同学的身体素质,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组织系内外各项体育比赛,满足体育爱好者的需要,也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

组织部
  组织部加强与学院各班团支书的联系,对各班团支部组织活动进行指导和评估。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更好的组织,完成各种活动。 

外联部
  外联部全面负责学校学生会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主要以积极拓宽院、校际交流工作为主题,以大力增进校企合作关系为工作重点,旨在为繁荣校园文化作贡献。组织各类商业赞助活动,为学生会活动提供经费;向外展示学校学生的真我风采,努力提高我校学生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

网络部
  网络部负责对每次活动影像文件的采集,当活动完毕后,及时将影像文件交与秘书处进行存档。

信息部
  信息部负责团委学生会活动的跟踪宣传报道,对所有信息稿件进行管理和审批。管理好院系信息员工作。

社会实践部
    社会实践部负责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公益性活动的开展,提高大学生的思想观念。 组织和引导大学生走向社会,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促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知识、能力。组织开展一系列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深入社会,与部队、企事业单位、社区街道办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拓展社会实践阵地。围绕创业的方向筹划,实施切实可行的创业途径。就创业与就业方面开展一系列的活动活跃大学校园气氛,提高大学生的计划性。承办学院下派的活动,如职业规划大赛等。

第九条 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实施招聘、自荐、竞争上岗,换届工作由学院分团委组织。

第十条 本工作职责由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工作职责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章 学生干部培训

第十二条 学生干部的基本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2、作风正派、热情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

3、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4、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起到模范表率的作用;

5、具有较高的独立工作能力,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关心同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

6、具有强烈的正义感能够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倾向,能处理好与同学、其他学生干部、老师以及领导的关系,并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能够使工作合理有效的开展;

7、具备四种精神和三种意识,即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合作精神、创新精神,组织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各项集体活动,虚心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的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 培训内容:
1)学生干部的行政能力   2)文明礼貌  3)活动的安全性  4)专题活动的能力策划
5)办公软件的操作能力等

第四章 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一、政治理论学习由内部组织召集,并由支部书记主持。

二、政治理论学习出勤情况纳入学生党员、积极分子考核项目。

三、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内容: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学习国内外时事、大事以及党政宣传部门要求学习的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论述。

四、凡召开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的人员必须先熟悉、掌握所要学习的内容,做好学习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五、学习纪律:坚持“三不准”,不准缺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在学习时间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六、学习要求:做到“六有”,支部有学习计划、学习资料、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学习资料、学习心得。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为提高团委工作效率,推动团委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学院团委学生会执委的考核审核评估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考勤情况、业绩评定和领导评价。对各成员工作的审核主要通过对其所完成的任务和日常表现进行量化处理,依照其考核总评分的高低评价。
1、 考核对象:全体学生会成员

2、 考核内容:品德修养、学习成绩、领导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态度及业绩

第十四条 考勤情况的实施方法如下:
  以考勤记录为依据,每次会议和活动准时参加者记分,迟到、早退者扣0.1分,无故不参加者扣0.2分。有特殊情况未参加者酌情扣分。考勤记录将于全体例会时公开。

第十五条 业绩评定准则:
1)开学初完成学期工作计划,学期结束时完成期末工作总结,进行部门活动前有详细的活动策划书,活动结束后及时做活动总结、记录好参与人员以及拷贝好影像资料,统一交到秘书处。

2)认真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在工作中胆大、心细,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敢于承担责任,多与工作伙伴交流,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及时向老师或主席团反映问题、汇报情况;

3)能根据部门工作特色,策划、组织部门活动,具有创新意识,所组织的活动影响大、效果好,受到同学们的普遍欢迎;

4)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效地解决问题,善于发现不合理的地方,并完善它,能听取多反面的意见,做出决定。

第十六条 业绩评定的实施方法如下:
根据各部工作情况的记录和平常表现,团委书记主席团和进行评审和打分。每项工作任务的起评分为1分(只要完成),工作量及难度分别设为上、中、下三级,相应分数为3分、2分、1分,每上一级,添加一分。通过其完成情况和对本院的贡献或影响大小(如:被院级报刊或其他媒体所登录),酌情加1-5分,上限为10分。业绩评定于主席团内部掌握。

第十七条 领导评价实施方法如下:
  每学期末时,团委老师、主席团将对各部做总体评价,并分为一般、良好和优秀三级及相应的分数:1,1.5,2分。

1、阶段考核评分=考勤*40%+业绩*60%
每季度考核总评分=考勤*40%+业绩*60%+总体评价分

2、各部长于部长例会上阶段性汇报各部室工作业绩,阶段考核评分最高分将于全体例会公布并奖励,每季度考核总评分前3名将给予奖励;

3、各部门能很好地完成部门的常规工作,没有出现问题和纰漏。日常工作中能与其它部门做到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协调其它部门开展某些活动;

4、对部门内部能做到完全的了解情况,公平合理地对待每位成员,在工作之余多关心了解部员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完善团委学生会是一家人的概念。

第六章 学生会成员制度
1、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保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以及积极乐观的态度和敢于创新的思想。

2、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先同学之忧而忧,后同学之乐而乐。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影响、帮助周围的同学;

3、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上级组织和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交给的任务,能够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拓创新,组织各类学生活动;

4、团委学生会新成员在满足以上学习、思想、工作条件下由团委学生会通过纳新或竞聘产生;

5、 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必须定期参加部长会议,接受主席团的考核,对工作进行评定;

6、 团委学生会成员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7、 团委学生会成员在期中或期末考试有挂科现象者,将在学期末部门评优时,  对部门成绩进行相应的减分;

8、 在学生会有工作一年经验的成员,均有晋升资格,同级之间可以调动;

9、主席团设团委副书记1人、主席1人、副主席2人,各职能部门设部长1人,副部长1-2人,部员4-6人。

第七章 例会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院共青团工作的制度,例会对于保证各部门的正常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全体团委学生会大会每一个半月召开一次,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一般由团委学生会主席主持,纪检部负责考勤统计。

2、例会内容为主席团和各部门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各部长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3、各部门一周开展一次部门例会,总结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成员工作表现,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主席团会不定期检查各部室例会情况;

4、一些团内重大问题(如团内处分,团的大型活动等),必须经团委委员会通过;

5、杜绝开会拖拉迟到、旷会等现象,有事须直接向主席团请假,由纪检部负责统计,无故迟到达三次或旷会达二次者,除给予开会批评外,还会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 奖励制度
  有效的激励机制是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手段,对全面搞好院团委的工作有积极意义。激励机制依据工作人员的考核成绩。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具体形式根据当时情况而定;

1、对于团委学生会的优秀个人、优秀团体在学期末进行总结表彰;

2、根据对各部门的综合考评情况(常规工作与当前实际情况相结合,与本部门工作相结合所展开的特色活动各占50%),每年评出1个优秀工作部门,并进行表彰;

3、经各部门推荐,根据各个考核情况,经主席团评定,每学期评选出学院团委学生会 “优秀部员”,“优秀副部长”,“优秀部长”,并进行表彰;

第十九条 惩处制度
  为了严肃团委学生会组织纪律和执行有关制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制度的学生,经主席团批准后,给予通报批评、留会查看、辞退、开除出学院团委学生会之处分。

第九章 财务及物品管理
1、活动前,各部门统计活动所需物品,做好活动预算,及时向团委老师汇报,经团委老师、主席团批准后方可购买;

2、活动后,各部门整理好活动支出明细,将所需报销的发票(必须详细写明详细情况)向团委老师汇报,予以报销;

3、团委学生会物品均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指定人负责保管,并记录详细进入与支出情况,物品丢失时,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4、 各部门每做完一次活动后都对其剩余物品进行清点及归放,以便于其他活动时使用。

第十章 责任制度
1、团委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及部员对部长负责;

2、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内,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秘书处。在每项具体(非常规性)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及做出活动策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


3、学期末对于各项活动的加分,由各部门部长签字后到团委书记盖团委学生会公章后,才能予以实施。

4、团委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第十一章 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1、考核工作是一项相当重要的工作,学院团委有关部门以及成员应充给予分重视;

2、某些部门无开展具体活动的,视其与其他部门及团学成员开展活动时的配合程度,予以考核。

3、主席团应该在考核工作开展之前作好工作准备,其他部门以及其干事应当给予一定的帮助;

4、对一次考核不合格者,限期整改,若限期截止但无明显改观者予以撤职

5、考核过程中,考核资料未经主席团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凡违反者,受到内部通告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中予以记录;

6、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传媒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