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0-04-20 阅读次数:
编辑:电子工程分院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秩序,持续改进和优化在线教学工作,确保线上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当前教学运行的实际情况,现对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4月21日----5月15日(第八周、第九周、第十周、第十一周)
二、检查内容
(一)线上教学运行情况检查
1.教师是否按照课表进行线上授课。
2.学生的出勤和学习情况
学生能否及时签到、主动学习、按要求讨论、回答问题和提交作业等积极配合教师的线上授课。教师是否能在直播教学或者在线答疑等过程中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二)线上教学质量检查
1.教师教学准备
教师是否设计了适应线上教学的教案;为学生提供的学习资料能否与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教学目标相匹配。
2.教学过程
教师是否规范了线上教学过程:做好课堂考勤、自主学习、互动讨论、辅导答疑等教学活动;是否制定在线教学纪律要求、学生学习评价等管理措施;
3.教学计划进度
各任课教师是否制定了线上教学进度计划,是否按计划执行。是否按时批改学生电子档作业。
4.教学目标达成
教师能否按照课程教学大纲中课程教学目的、任务、教学内容的要求保证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
(三)学生评教情况
各个分院需组织一次学生评教活动。学生处配合本次评教活动,由辅导员组织本分院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教,时间为第十周周三(5月6日)上午8:00至第十一周周五(5月15日)下午16:00。(大一、大二、大三全体学生必须参与评教)
附:评教方法
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打开质量监控菜单,点击学生评教进入,选择每科的任课教师,在各个项目下点击相应的分数,完成后保存即可。每名同学必须对本学期所开设课程依次进行评估。学生如果不进行评估,将导致无法继续使用教学管理系统,不能进行网上选课、查看成绩等。
三、检查方式
1. 教务处、督导组按照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重点检查。
2. 各学院、部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并组织学生开展评教评学活动。
3. 各教学单位按以往要求召开两个座谈会,一是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对线上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学生线上教学期间的学习情况。
四、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线上教学期间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出计划安排,于第八周周五(4月27日)前报教务处,并认真抓好落实。
2. 在检查过程中,各单位要切实通过本次教学检查,及时掌握和解决线上教学面临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尽快补齐短板,精细化管理,提高线上教学整体效果,确保教学质量与线下教学实质等效。
3. 检查结束时,各单位要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解决方案等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6日前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