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分院期中教学检查

2012-10-26 阅读次数:
编辑:光电工程分院
一、时间安排
    2012年10月29日----11月16日(第十周、第十一周、第十二周)
二、学生评教
时间为第十周周一(10月29日)上午8:00至第十二周周四(11月15日)下午16:00。(大一、大二、大三全体学生必须参与评教)
附:评教方法
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打开质量监控菜单,点击学生评教进入,选择每科的任课教师,在各个项目下点击相应的分数,完成后保存即可。每名同学必须对本学期所开设课程依次进行评估。学生如果不进行评估,将导致无法继续使用教学管理系统,不能进行网上选课、查看成绩等。
三、座谈会
1、教师座谈会
2、学生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