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部门
工会部门职责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会工作。坚持以“维护、参与、建设、服务”为宗旨,加强“教工之家”的建设,实施教职工“送温暖工程”,坚持开展各种文体艺术活动,不断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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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建校
原名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