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厚德守正求是创新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行政部门

部门简介
  人事处是贯彻执行上级领导单位及学院有关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人事整体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组织实施;负责院内机构的设置和调整,负责人员编制方案的制定;负责全院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人员调配、辞职、辞退等手续的办理;负责工资晋升、调整,各项福利管理工作,负责职称材料报送等工作。
  热忱欢迎有志于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我们的团队,人事处将竭诚为您服务!
 
机构设置
人事科 0431-81863186/81863160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参与员工的遴选、聘用、调配及解聘;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二、参与学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拟订、调研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负责学院各类人员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的管理。
四、负责员工招聘及引进人才的考核管理工作。
五、负责人事处公文的形成、核稿。负责学院员工名册的制作及更新工作。
六、负责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七、负责人事处网页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八、负责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补充、整理、立卷、保存、归档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人事管理的月、季、年报表统计和临时统计报表工作。
十、负责员工试用期考核的组织工作,并及时办理员工转正定级的审批手续等工作。
十一、负责一般员工的院内调配手续的办理及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各类人员年终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十三、负责人才市场调研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科  0431-81863186/81863160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制订员工培训、进修、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规定和工作计划。
二、负责起草涉及本院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方面的规定、通知、文件和报告。
三、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师资培养及队伍建设计划。
四、负责办理教师培训、业务进修及员工报考研究生的报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以考代评系列的报考工作,负责办理学院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评审及聘任工作。
六、负责教师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考试、岗前培训、普通话测试组织与管理工作以及教师资格认定及其证书办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各级各类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选、上报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劳资科 0431-86903656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员工工资的核算、各种保险的缴纳工作。
二、负责全院员工社会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工资基金的报批工作。
四、负责院属各单位、各部门月度考勤报表审核工作。
五、负责办理员工病、事、产假等的相关手续。
六、负责员工薪资及补贴的发放工作。
七、负责编制学院劳动工资计划,填报劳动工资报表,审批临时工用工资等工作;组织劳动用工年检报审。
八、负责兼职及专职教师课时费的汇总及发放工作;
九、负责各项保险和公积金基数审核,扣款、上缴及帐户管理、报送审批工作。
十、负责办理员工入职、转正、调动、升迁、休假、退休、离职等相关手续。
十一、负责劳资文书材料的收集、保存、整理、立卷及归档工作;起草劳资科各种请示报告、工作文件。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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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建校

原名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38
本科专业
125
实验室
70%
副高级以上教师占比
10000+
在校学生
32
学生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