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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一届二次教代会暨《集体合同》签约仪式

2011-05-11阅读次数: 编辑:用户4
       5月10日,学院隆重举行一届二次教代会暨《集体合同》签约仪式,会议在达新校区十四楼会议室举行,学院院长姜福刚、鞠殿民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了大会,学院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参加了大会,长春市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康平、长春市总工会法律集体合同部部长吕静、长春理工大学工会主席徐长吉等单位的领导应邀出席了本次大会。会议由学院工会主席朱庚新主持。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大会拉开了序幕。首先由学院工会主席朱庚新致大会开幕词。朱主席就集体合同的制订、修改情况作了简要说明。他说:根据长会总字[2011]11号文件要求,经集体协商并报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学院决定在民办院校中率先开展“集体合同”签约试点工作。上级部门对学院《集体合同》起草、修订工作进行了检查,经专业律师修改,最后形成了《集体合同》文本草案,并于一届二次教代会预备会下发给学院教职工代表。朱主席接着指出,这次大会的召开是学院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的标志;是全体教职工参政、议政以及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加强的标志。
        随后,经教职工代表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集体合同》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签字仪式上,学院工会教职工方三名代表与学院行政方代表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职工对自己各方面待遇有更多建议权。
        完成签字仪式后,学院党委书记鞠殿民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集体合同》的签订,是学院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集体合同对于保护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不断完善学院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学院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合同的签订,突出了学院“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管理理念,体现了学院对广大教职工的尊重、关心和爱护。今后工作中,学院将强化监督、持续改进、抓好落实、保障和监督集体合同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集体合同》的全员动员和导向作用,使国家、投资方、学院、员工利益达到统一。
       长春市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康平说:光电信息学院全院上下风清气正,办学特色鲜明,教职工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特别在教代会制度建设方面走在了全省民营高校的前面。光电信息学院签订的集体合同,实现了两个第一,它即是全市民营院校第一个内容全面、过程完整、操作规范、通过代会审议、正式签订的集体合同,又是全市教科文卫体系统第一家签订集体合同的非公事业单位。希望学院合同双方要全面认真地履行约定,通过集体合同,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教职工的利益,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学院的和谐发展建功立业。
      最后,伴随着庄严的国际歌,大会在一片团结向上、民主和谐的气氛中落下了帷幕。
采写:李琢/编辑: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