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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本学期卫生安全工作会议

2013-10-22阅读次数: 编辑:总务处
      10月16日下午,在南校区主楼第一会议室,学院召开本学期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学院总务处、教务处、学生处部门负责人及各经营单位业主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刘海涛主持。
      会议主要有三项内容:首先,本学期卫生安全工作总结。刘院长对本学期开学以来学院各经营单位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按照学院“优质高效”的服务目标,通过实施“五不变、三公开、一主动”的工作措施,稳步推动后勤保障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遵循合同管理原则继续推进后勤社会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任务;采取 “三公开”,即定期公开招商、价格公开公示、监督公开,以及主动服务,建立不定期协商机制,建立维修维护的快速反应机制等措施推动工作,经过学院相关部门及各经营业户的共同努力,取得师生满意的局面,学院的后勤保障和卫生安全工作有序平稳运行。同时,会上也指出了近期总务处、保卫处联合预检所发现从业人员住宿、经营增项、从业人员健康证等问题,需要马上整改。
      其次,传达全省学校卫生安全检查文件精神。会上宣读了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联合开展2013年秋季全省学校卫生安全检查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对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及健康教育、近视防控等工作按照《吉林省学校食堂考核达标细则》、《吉林省高校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达标细则》等六项细则规定,予以全面检查、考核、评比。
      最后,部署下一步工作。第一、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校园卫生安全重于泰山,应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明确和落实责任,按合同的约定甲、乙各自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自检、自查、自改,时间确定为本周五前,下周一开始,学院组织预检、考核。第二、是“齐抓共管”。成立学院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院办、总务处、教务处、学生处以及各经营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分工为:总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院办负责检查时的组织协调和接待工作;教务处负责健康教育课的组织与安排;学生处负责学生晨检、体检工作;各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各项指标达标工作。第三、“寓达标标准于平时工作中”。省教育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局制定了有关食堂、饮用水、学校卫生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达标标准,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细则”规定,逐条逐项对照整改、完善,尽快达到合格以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