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疫情期间返校后学生管理办法
时间:2022-03-27点击:
第一条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维护正常校园秩序,落实全社会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和措施,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依据《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学生管理办法》有关学生违纪违规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疫情形势尚未明朗,学校尚未发布返校通知之前,学生不得擅自返校。
第三条 有以下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或造成重大传染事故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未经批准或不听劝阻,擅自提前返校的;
(二)擅自提前返校,隐瞒不报的;
(三)提供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虚假证明的;
(四)返校后应隔离,但拒绝隔离或不遵守隔离纪律的;
(五)返校后学生封闭管理,私自离校者。
第四条 发生其他影响防控工作的行为,按照《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学生管理办法》参照相关条款给予处分。
第五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生效。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