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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春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3-16点击:编辑:团委
各直属团委(总支、支部):
2014年以来,团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引领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展示新时代长春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市广大青年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团市委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长春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以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寻找、发现、推选一批身边的好青年,充分发挥典型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广大青年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增强青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实践者。
时间安排 
 “长春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活动拟于3月启动,3月22日前完成典型推荐工作,4月30日前完成评选、发布等工作。
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个人事迹突出,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
(二)评选对象年龄在14至35周岁之间(1986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出生)的长春青年(包括所辖县市区、开发区),或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地青年。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截止到1981年5月1日出生)。
(三)推荐对象能够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评选类别
“长春向上向善好青年”共分“爱岗敬业好青年”“创新创业好青年”、“勤学上进好青年”“扶贫助困好青年”“崇德守信好青年”“疫情防控好青年”6个类别,聚焦青年在思想道德层面的表现,具体标准如下:
(1)爱岗敬业好青年:在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进程中,在平凡的岗位上,用高尚的职业道德、真挚的工作热情,取得不平凡的业绩,以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等品格,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中作出贡献。
(2)创新创业好青年:围绕长春市四大板块建设,敢于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求卓越,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或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勤学上进好青年:勤奋学习、积极思考、刻苦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科学技术前沿研究,在理论创新、科技攻关、学术研究、学科竞赛以及创新性学习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4)扶贫助困好青年:长期扎根农村地区,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一线拼搏奋斗、建功立业,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热心公益,志愿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挺身而出。
(5)崇德守信好青年:为长春市精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出突出贡献;道德情操高尚,积极传承文明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遵守社会公德,诚信为本,言而有信,在生产经营、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
(6)疫情防控好青年:在长春市抗击疫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在防疫一线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坚持科学施治,救治成绩突出的;精心开展照护,护理成效显著的;在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置方面及时有力的;大力开展科研攻关,在药物、疫苗、检测试剂研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扎根乡镇、社区等基层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并发挥重要作用,得到群众一致认可的青年医务工作者。
“长春向上向善好青年”计划评选100人。择优评选产生10名“长春向上向善好青年标兵”。
工作程序
 成立由媒体、青年代表共同组成的“长春向上向善好青年”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宣传部。
1.提名。提名人选由各直属团委(总支、支部)、媒体推荐或个人自荐,且提名人选必须为主要工作或定居在本辖区(系统)的人员。
2.复核。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人选提交初评。
3.初评。根据候选人事迹,提出不超过150人的建议人选。初评委员会按得票多少确定不超过150人的建议人选名单。
4. 投票。评委会根据各方面好青年上报情况,在“长春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开展投票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5. 确定人选。召开评委会办公会议,根据候选人事迹和网络投票情况,确定“长春向上向善好青年”及“长春向上向善好青年标兵”名单。
6.公示。通过“长春共青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发布。根据公示结果,择时面向社会发布“长春向上向善好青年”先进事迹,并组织开展党史宣讲、事迹分享活动。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直属团委(总支、支部)、媒体是推荐主体,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紧张有序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推荐工作。要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筛选后推报,切实挖掘、推荐群众认可度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各级团组织应积极协调、努力承担申报材料审核等程序性工作,不得额外增加申报人选负担。
2.加强责任落实。各推荐单位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推荐人选都应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部门、所在单位青年群众的意见。
3.加强宣传推广。各直属团委(总支、支部)要加强对获奖者优秀事迹的宣传推广,稳妥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集中展示新时代长春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引导广大青年热爱祖国、忠诚奉献,脚踏实地、砥砺奋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请各推荐单位于3月22日15点前将附件内容报送至团市委,媒体推荐和个人自荐的青年统一按照以上要求上报。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在1500字左右。有视频、宣传报道的,可一并发送。
纸质版材料按要求报送1份原件、5份复印件,报送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团市委宣传部48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市委邮箱ccstswxcb@126.com。
请候选人加QQ群:795634199。评选后续事宜将在群里通知。
联系人:翟翔宇
联系电话:88771549
电子邮箱:ccstswxcb@126.com
附件1:长春向上向善好青年推荐表

附件2:长春向上向善好青年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