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厚德守正求是创新

学校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院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17点击:编辑:院长办公室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巩固和扩大我院课程建设成果,提高我院课程建设质量,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学校决定按《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2009年修订稿)的要求,开展“2014年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院级精品课程建设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我院制定的人才培养计划已经连续开设3年并将继续开设的、已达到精品课程标准要求的必修课、公共基础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专业方向必修课。
  (2)课程负责人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课程组成员必需近三年主讲过该门课程)
  (3)课程网站已建设完成,网站至少包含: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书、参考文献、“长春理工光电信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4)网站还要上传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的课堂教学录像,每位主讲教师的授课录像时间不少于45分钟。
  二、申报材料
  1. 本次校精品课程评审采用专家网评的形式进行,请预申报本次院级精品课程的课程组将已建好的精品课程网站网址提交给科研处教学研究科(主教1510室);
  2.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院级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
  三、评估程序及办法
  1.本次申报院级精品课程按照《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2009年修订稿)进行申报、评审。
  2.本次院级精品课程评审还要进行现场PowerPoint汇报及网上演示,时间共计12分钟(其中汇报时间为8分钟,网上演示时间为4分钟)。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将申报院级精品课程的材料于2014年10月17日下班前报送到科研处教研科。11月上旬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逾期报送者将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及教研室要对精品课程建设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院自评和整改工作,在自评、整改中注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加强课程建设的力度。
  2.各教学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和措施;要加强课程建设的目标管理、科学管理,要注意开展调查研究,经常分析课程建设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水平。
 附件:1.“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 
              2.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2009年修订稿)
           3.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及内涵。
              注:附件可到学院网站科研处公告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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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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