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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08点击:编辑:信息工程分院
为做好我院2022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我院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 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我院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我院所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

二、申请条件 
      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下,申请人还应该满足以下相对应的其它必要条件:
国家奖学金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参评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参评学年内专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不低于前10%。
国家励志奖学金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没有使用与自己的经济条件不相称的高档消费品,学年内专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不低于前 35%。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没有使用与自己的经济条件不相称的高档消费品。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原则上不应申请国家奖助学金: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评奖所在学年内受到学校警告(包含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
(二)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
(三)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且造成较坏影响的;
(四)其他引起同学和老师较大意见或学校认为应当取消国家奖助学金的表现的。
      凡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奖励资助者,在受到奖励资助后一年内如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追回本年度获得的奖助学金,并撤销奖励。

三、申请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者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如实说明申请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选时间
      国家奖学金:10月14日前;
      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11月5日前。

各项奖助学金评选的具体时间安排和实施细节由各年级辅导员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