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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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度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23点击:编辑:院长办公室
       校定于近期开展2016年度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要求
(一)遴选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1、本次遴选工作以《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和管理实施细则》长光电教字[2016]5号(见附件1)为依据,严格按照该文件进行遴选。
 2、本次遴选范围为各个相关分院。
(二)遴选工作的程序
 1、申请人填写《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见附件2),并提交本人满足硕士生导师任职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分类装订备查,一人一本)。
2、各个相关分院统计后填报硕士生导师遴选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上报到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对上报的新增硕士生导师名单及相应材料进行复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发文公布。
二、遴选时间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5月20日—
5月25日
 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送交至各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培养
办公室
5月25日—
6月1日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初审材料 研究生培养
办公室
6月1日—
6月10日
    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公示审议结果;上报有关材料。 学位评定委员会
6月12日     校学术委员会通过新增名单,发文公布。 校学术委员会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报材料可按照《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和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1)执行。
2、遴选过程中涉及科研处、财务处的审核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组织、集中办理。
3、遴选条件的五年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0日,科研项目及经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
四、材料报送
1、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人填写的《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相关栏目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并附科研处开具的科研经费证明(经主管科研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2016年度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统计表》(附件3),统计表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3、佐证材料,各学院报送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以备核实。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周成华 86015171
 
附件:
1、《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和管理实施细则》长光电教字[2016]5号
2、《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3、《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2016年度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统计表》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2016 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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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建校

原名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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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
125
实验室
70%
副高级以上教师占比
10000+
在校学生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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