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期末考试是对一学期以来知识的积累和创新能力的检测,也是对我们求学与做人态度的考验,更是对我校学生优良学风的检验。‘‘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相信同学们都听过,也要时刻记住这句话。面对考试,已学过的知识或许可能遗忘,但我们的诚信却永远不可以丢。

一、排除外界干扰,积极备考。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二、提高自身修养,做一名诚信学生。我们要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
三、严肃考风考纪,端正学习与考试的态度,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实事求是,杜绝一切考试作弊形式。
四、弘扬诚信正义。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勇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按照以下规定参加考试:
1.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依次有序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接受考试监考教师核验。
2.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3.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并认真填写考生考场签到表。
4.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学生应按要求将姓名、班号、学号、填写在密封框内,否则视为无效。
6.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进行正常工作。监考教师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按校纪校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7.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如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夹带、换卷、传递纸条、抄袭、代考等,一经发现,立即清除考场。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8.无故缺考者,该课程以零分记,并取消一次补考资格。
9.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经监考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内和考场周围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