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电子科技学院

光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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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寝室,由我创建!

时间:2017-11-01点击:编辑:光电工程分院

 喜迎十九大丨践行新理念

“和谐光电温暖之家光电工程分院宿舍文化节

        ————光电工程分院团委学生会监察部

 

 

活动主题:

 

寝室是同学们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也是传播信息、交流思想、探讨问题、表现自我的重要领域。寝室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寝室是校园文化的窗口,寝室集体作为大学生基本群体组织相对于其他学生组织有着独特的功能和影响。寝室成员的生活习惯影响着每个成员的生活方式、学习态度、行为规范、价值理念和理想信念,为加强我分院大学生的文明修养,提升宿舍文化品位,丰富大学生宿舍文化生活。最美寝室是我部传统文化活动品牌,是寝室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集中体现,将以干净寝室整洁整体为主题以提倡寝室文明,提高自理能力,增强团队合作和寝室成员之间的凝聚力为目的,以丰富住宿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为指导思想,倡导健康向上生活方式,深化寝室文化生活内涵,营造有特色的寝室文化氛围。

 

 

活动对象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光电工程分院全体学生

活动地点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光电工程分院各个寝室

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

 

 

活动流程:

1.由网络信息部在微信公众号对本次活动进行前期宣传;

 

2.监察部每天定时查寝,并进行分值评比;

 

3.每人每月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60分以上为合格,80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对于不合格的寝室,我们会在寝室楼下公告牌进行通报批评并适当减学分。连续两个月不合格寝室或个人,依据每个月的扣分记录和对不合格的地方的照片一并上交分院,由分院给予处分。

 

4.监察部每周三中午一点会进行寝室大检查,并由网络信息部对各个寝室进行拍照,不合格的寝室周四会在楼下公告板通报批评过;

 

5.每个月月末进行统一总结评选,评选出三个优秀寝室

 

6.评选出优秀寝室由监察部颁发奖状,并由网络信息部进行微信公众号推送优秀寝室照片;

 

奖项设立:

 

对于优秀寝室监察部会颁发奖状和加学分,以此鼓励!

注意事项:

 

1.寝室装饰以干净整齐为宗旨杜绝铺张浪费。

2.评比过程中如发现寝室有违规物品,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减分没收上交并拍照作为依据,期末适当减学分。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团委学生会监察部所有。

 

附录:评分标准

 

为使我院学生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学生寝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

 

  1、被子未按规定叠好,发现一次扣5分;

  2、床铺不整洁,堆放衣物或其他物品,发现一次扣5分;

  3、床品摆放特立独行,破坏寝室整体美观,发现一次扣20分;

  4、值日生不做值日的,发现一次扣10分;

  5、床架四周悬挂衣服、衣架等,发现一次扣5分;

  6、寝室门前走廊有积水,责任人扣5分,如责任人不明确,寝室每人扣3分。

 

 二、纪律

 

  1、擅自调换寝室、床铺,发生拼床、留宿其他人员,发现一次扣20分;

  2、熄灯后大声喧哗、放歌、在走廊走动的,发现一次扣10分;

  3、查寝点名时,不在寝室者,记名未消寝的发现一次扣10分并上报;

  4、在寝室踢打球类、用脚踹门、摔打门窗等,发现一次扣10分;

  5、向窗外倒水、丢弃垃圾,发现一次寝室成员每人扣20分;

  6、未向宿管值班室递交请假条,私自回家,发现一次扣10分并上报老师;

  7、夜不归宿,发现一次扣50分,并上报进行处分;

   8、寝室不许使用电热毯,电热锅,酒精锅等大功率电热器,发现一次扣20分;

9、使用明火、电吹风、电夹板、热得快、充电器等,发现一次扣10分;

  10、在寝室内吸烟、打牌、喝酒,发现一次扣10分;如责任人不明确,以寝室全体成员为责任人上报并扣分;

 11、寝室不许养宠物,违者上报并扣10分 ;

12、藏匿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或者在寝室有安全隐患的事情的,发现扣20分并拍照上报;

  13、在寝室或者走廊上存在打闹、推搡等情况,相关人员扣10分;

  14、顶撞管理人员、学生会学生干部的,不服从管理,发生一次扣30分;

  15、查寝时,冒名顶替,追查双方责任,发现一次各扣10分;

16、私自带入校外人员进宿舍扣20分并上报;

17、寝室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否则扣5分;

18、寝室打扫卫生工具必须摆放整齐,否则扣10分;

19、寝室门内值日生表必须合格,发现一次扣10分;

20、寝室窗台禁止乱摆鞋袜等杂物,发现一次扣5分;

21、寝室内外地面干净,无垃圾,否则扣10分;

22、寝室阳台过于脏乱扣10分;

23、寝室禁止乱写乱画乱贴,发现一次扣20分;

24、宿舍内不准出现烟头,酒等物品,发现扣20分;

25、宿舍内禁止出现明火,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否则扣30

分;

26、寝室内不许出现管制刀具等违章物品发现扣20分;

27、不许携带异性进入寝室楼,违者上报学院记大过;

28、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家具等,不

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29、监察部每晚查寝时间为晚上九点,对宿舍卫生,违禁品等进行检查,所有人都要在宿舍,另监察部会不定时进行突查寝室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团委学生会监察部所有!

光电工程分院团委学生会监察部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