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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学院“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时间:2020-06-19点击:编辑:光电科学学院
为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热情,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进一步提倡树先进典型,造就优秀人才,展示我校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度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真阅读附件中《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在广泛听取学生、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的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即满足基本条件与其中一条附加条件。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光电科学学院、光电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各推选2-4名学生参加评选。并通过公众号、网站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宣传工作,确保此次评选工作顺利展开。
 
二、学习成绩评定学期为2018-2019年第二学期、2019-2020年第一学期。各项表彰奖励时间、获奖时间需在2018年-2019年之间,所有奖项以证书或成绩单为准。
 
三、完成附件中的“2018-2019学年度十佳大学生申报表”,并上交一份不少于800字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模板的(附件三,标题为二号黑体字,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可添加照片)内容仅供参考。请于6月30日前将电子版的申报表、事迹材料、获奖证明图片与本人生活照一张,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处崔明宇老师的邮箱554314224@qq.com 。
 
四、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情况和材料汇总、审查后,组织评选工作。本次评选具体形式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环节。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崔明宇,电话:0431-81863030
附件一:“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附件二:“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附件三:个人事迹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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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