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
计划财务处部门职能
计划财务处是学校财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计划财务处下设:预算管理科、会计核算科、资金管理科、收费管理科。
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根据学校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实施细则,理顺财务关系,维护校园经济秩序。
二、及时了解国家有关高校发展的经济政策,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合理调配资金,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负责组织编制学校财务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执行;负责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对预算和计划执行中的差异,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应对方法以供领导决策。
四、按时进行财务决算,及时将财务决算报告报送校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决算情况分析资金运行效果,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五、组织学费的收缴、统计、核对等工作,配合学生工作部开展学生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各类学生收费标准的审批工作,组织收费许可证的年检。
六、负责党费、国家财政拨款和其他经费的核算与管理工作,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
七、负责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管理,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及财产使用部门开展财产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
八、负责学校各项税务等申报及缴纳,依法开展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负责接待、接受教育、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对财务工作的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及时采取措施改进。
九、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监督。
十、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行为的决策,参与大宗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审议,参与学校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
十一、加强内部资金管理,合理运作存量资金,提高资金运行效益,保证财务工作日常运行。
十二、发挥财务监督的职能,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对学院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察。
十三、负责财会资料的立卷、归档以及销毁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以及从业资格年审。
十五、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预算管理科:0431-81863090
资金管理科:0431-81863089
会计核算科:0431-81863089
收费管理科:0431-81863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