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并不陌生,因为从我们出生就开始了消费。从出生起使用的奶粉到现在我们手边的手机、电脑,无一不是通过购买得到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就产生了消费,理所当然我们就成了消费者。但是有时在生活中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权益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损害,说道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一个节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首先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从开播以来,晚会揭穿了无数的骗局、陷阱和黑幕,维护了公平公正,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和人生。每年的3月15日,3·15晚会都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发出强烈呼声。中国消费者协会从1997年起,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所谓“年主题”,就是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当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我们不要自认倒霉,而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投诉,比如消费者协会,当我们的权益受到较大侵犯时还可以使用诉讼的方法来维权。说了这么多有关维权的事,但到底作为消费者的我们都具有什么权利?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拥有真相知悉权、自主选择权、人身财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获得知识权、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监督批评权和受尊重权。我想很多权利作为消费者的我们都不曾知道,但通过3·15这个日子我们要普及这些,让更多的人在遇到问题时不是自认倒霉,而是利用正确的方法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