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是指,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是否合乎保障人权的要求已成为评判一个集体(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优劣的重要标准。而“世界人权日”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二战是世界上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重新瓜分全球的资源,如原料和土地等,而发动的大规模战争。对全人类来说,战争是非常残酷的。二战期间,到处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人类遭到空前的浩刧。在战争年代,根本没有什么人权可谈。人类吸取了这惨痛的历史经验教训过后,为了避免这样的悲惨历史重演,通过联合国在
文化部原部长朱穆之说:“享有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追求的崇高理想”,认为人权是“社会主义所要追求的崇高目标”当遭遇了无数人权问题的尴尬与无奈之后,我们应该得出一个结论,要更好尊重人权、维护人权,需要普及人权教育,让人权深入心,让官员们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记住:权力当用于促进人权,而不是侵犯人权;让百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