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研部安全管理制度
2019-11-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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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体育教研室
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增强学生体质,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体育教研部按照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体育教研部教师要常年对学生活动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尤其是对新生进行体育运动的安全教育。
二、各运动场所要设置相关体育活动锻炼须知警示和标语。
三、严格做好场地、器材的检查工作,发现不平整场地、破损器材、要及时做好维修。
四、移动球门要特别注意安全,以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五、注意教学与训练的科学性,课前对教学内容、步骤、方法及运动负荷的安排做到精心设计,安排合理,运用得体。
六、重视体育课的准备活动,预防关节扭伤等伤害事故的发生。
七、特别加强对投掷教学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八、加强教学中的组织工作,上课时管理好学生,注重自救自护的方法。
九、在组织进行具体对抗性、趣味性的教学比赛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安全措施。
十、不得对学生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
十一、体育课教学活动前,教师应询问学生是否有身体不适或状态欠佳。学生如感觉身体不适或状态欠佳,应及时、主动报告教师,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二、学生在上体育课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应穿着运动鞋,运动服参加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
2、听从教师安排,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严禁嬉闹、争斗等具有危险性的行为。
3、进行大强度运动前做好充分准备活动和伸展练习。
4、遵守运动场地及器材设施使用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场地器材。
十三、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及时与教研部主任和学院领导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