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体育代表队组成、训练、比赛有关规定
2019-11-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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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体育教研室
一、校代表队组建办法
1、校代表队根据我校学生运动水平、场地设备,及比赛任务而组建。
2、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设立各项目运动队,进行常规性训练。各项目根据任务和条件赛前进行集中训练。
3、代表队在每年适当时间调整一次,平时可根据比赛任务和队员情况个别调整,由教练员提出,报部主管领导审批。
二、教练员
1、教练员人选,依据教师特长、工作需要、由教研部统筹安排。在保持教练员队伍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当调整。
2、教练员应认真钻研业务,积极抓好训练,努力提高全队运动技术水平,并做到全面关心学生,教书育人。
3、教练员要认真备课,写好训练计划,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训练方法。每次比赛结束后,写出书面小结,报教研部存档。
4、教练员应认真做好本队的考勤工作,及时地如实登记队员的出勤情况。教练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要提前请假,并交待训练任务。
三、运动员
1、各队运动员由教练员提名,教研部审批。各队人数应尽量做到少而精。
2、选拔运动员必须德、智、体全面考核。运动员必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专业成绩合格、专项成绩和技术突出。
3、运动员必须自觉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争取创造好的成绩,为学院争光。
4、运动员要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5、运动员在各级比赛中,要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风格,敢于拼搏,勇攀高峰。
四、比赛
1、严格遵守竞赛规程和比赛纪律,服从比赛组织方的安排。
2、有良好的体育道德,遵守竞赛规则,服从裁判。
3、比赛中敢打敢拼,表现我校良好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