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研部教师教书育人工作条例

2019-11-28 阅读次数:
编辑:体育教研室
“教书育人”是学院教育的宗旨,是教师的天职。为使教师在教学中,更好的做到“既教书,又盲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体育教研部特制定出教师教书育人工作条例。
一、教师必须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与时俱进。
二、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学院保持一致。
三、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教书育人,育人为本。
四、课堂上不利于学生思想健康的话不说,不利于学生思想健康的事不做。
五、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正确解决。
六、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七、结合体育组织形式,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正确的审美,组织纪律性等教育和培养。
八、发现有不良的教书行为,及时找本人谈话,严重者按校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