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知
关于举办我院第六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3-04-08点击:编辑:院长办公室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我院以培养青年教师为目的,充分调动广大青年教师在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书育人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青年教师业务素质和授课能力的提高,进而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逐步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再此基础上,我院已成功举办了五届,并且得到了非常好的效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赛范围
凡承担教学任务一年以上(含一年)自有青年教师(年龄40岁以下),且当年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主要从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的第一线教师。
二、参赛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锐意改革,努力进取;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师德规范,治学严谨,在教学过程中形成符合教育规律的教学风格,深受学生普遍欢迎,教学质量信息反馈良好以上;
3.遵守教学纪律,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
三、参赛程序
1.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预赛先由各分院(部)组织进行(组织计划方案于2013年4月12日前上报教务处),并由2013年9月中旬前完成预赛,在此基础上选出优秀者参加院级比赛;
2.各分院(部)参加学院的比赛名额按分院参赛人数的20%向学院推荐,学院根据上报人数进行比赛;
3.院级比赛时间定于2013年9月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督导组成员及部分学科专业带头人担任评委。
四、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奖励办法
1.院级比赛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一等奖占参赛人数的20%,二等奖占参赛人数的30%,三等奖占参赛人数的40%,优秀奖占参赛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
2.学院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在全院大会上予以表彰;
3.获教师讲课比赛奖与教师职称评定挂钩;
4.获奖材料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六、比赛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的比赛工作,认真组织参赛选手按照学院的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每名参赛教师课堂授课时间为2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要求参赛教师举止端庄、吐字清楚、版书规范、逻辑严谨、重点突出、循序渐进,授课环节完整等。参赛教师若采用多媒体等辅助教学手段或有特殊要求,请提前两天与教务处联系并将电子文稿考贝到电脑中。
3.各分院(部)没有课的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必须到相关竞赛组听课,以促进教师之间的互相交流和学习。届时,教务处将统计参加人员情况,适时予以讲评。
附件: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标准(略)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