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厚德守正求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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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关于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

时间:2014-11-08点击:编辑:院长办公室
为激励广大学生争先创优,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决定在全院学生中逐年评选先进班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通过表彰先进,在全院形成一个人人争“三好”,班班争先进的局面。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先进班级条件:
1.全班同学能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班级同学团结互助,具有良好的班风。
2.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努力钻研,学风良好,学习上互相帮助,能够认真完成作业,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领先。
3.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文体活动及公益劳动,卫生评比良好,班级的各项活动开展有特色、有生气、有成绩,文体活动广泛普及,在学院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班级干部带头作用好,班级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情,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相互配合,团结一致。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1)未能完成学院、系交给的学习、工作任务的;
(2)班风不正,有严重违纪行为,造成很坏影响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损失的;
(3)教室、宿舍卫生不合格率在10%以上;
(4)班级同学本学年有受违纪处分的。
(二)评选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思想品德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要求进步;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礼貌,尊敬师长,有良好的道德风尚;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自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努力,能较牢固地掌握所学的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各科成绩优良。
3.身体好: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自觉进行体育锻炼,按时出操,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各项要求。
4.其他:生活节俭、能吃苦、讲卫生、爱劳动。
5.具体要求:
(1)三好学生标兵应是三好学生中的突出者,在学生中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威信,并能很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达到特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2)院级三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须达到一等奖学金评选的条件;
(3)院优秀学生干部除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达到二等奖学金以上评选条件外,并能够组织和带领学生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能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工作成绩显著。
二、评选比例:
根据实际情况,各系按班级总数的10%以内推荐参评先进班级,最后由学生工作处审定。
原则上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学生总数的15%以内,其中三好学生标兵不受名额限制,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分别不超过系人数的5%。
三、奖励办法:
先进集体和院先进个人均由学院给予表彰,其中对先进个人要颁发证书,填写获奖登记表,连同事迹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先进班级:各系根据整理的班级先进事迹材料写出推荐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由院评审组批准。
(二)先进个人:
1.本学年先进个人的评选要结合学年总结进行,在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2.评选工作要在系党政领导下,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
3.评选工作要实事求是,广泛听取同学意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4.评选结果须经系主要领导审核,然后报学院批准;
5.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要有书面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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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建校

原名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38
本科专业
125
实验室
70%
副高级以上教师占比
10000+
在校学生
100+
学生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