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关于谷开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5-11-24点击:编辑:院长办公室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聘任:
国秀珍同志为光电科学分院名誉院长;
谷开慧同志为光电科学分院院长;
孙晓冰同志为光电科学分院副院长;
梁 兵同志为光电科学分院副院长(兼);
李玉瑶同志为光电工程分院院长助理;
张敏林同志为光电工程分院副院长(兼);
张立东同志为电子工程分院院长助理(兼);
张 烨(男)同志为电子工程分院副院长(兼);
李春梅同志为机电工程分院院长助理;
李秀峰同志为机电工程分院副院长(兼);
田丽华同志为信息工程分院副院长;
鞠秀晶同志为信息工程分院副院长(兼);
袁连升同志为经济管理分院副院长;
汪建峰同志为经济管理分院副院长(兼);
杨洪侠同志为语言文学分院副院长;
纪 弈同志为语言文学分院副院长(兼);
赵晓明同志为传媒艺术学院院长;
何希友同志为传媒艺术学院副院长(兼);
孙晓黎同志为基础教学部副主任。
免去:
国秀珍同志光电科学分院院长职务;
谷开慧同志光电科学分院副院长职务;
孙晓冰同志光电科学分院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烨(男)同志电子工程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春梅同志机电工程分院机电教研室副主任职务;
鞠秀晶同志信息工程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纪弈同志语言文学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晓明同志传媒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孙晓黎同志基础教学部主任助理职务。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2015 年 11月24日
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聘任:
国秀珍同志为光电科学分院名誉院长;
谷开慧同志为光电科学分院院长;
孙晓冰同志为光电科学分院副院长;
梁 兵同志为光电科学分院副院长(兼);
李玉瑶同志为光电工程分院院长助理;
张敏林同志为光电工程分院副院长(兼);
张立东同志为电子工程分院院长助理(兼);
张 烨(男)同志为电子工程分院副院长(兼);
李春梅同志为机电工程分院院长助理;
李秀峰同志为机电工程分院副院长(兼);
田丽华同志为信息工程分院副院长;
鞠秀晶同志为信息工程分院副院长(兼);
袁连升同志为经济管理分院副院长;
汪建峰同志为经济管理分院副院长(兼);
杨洪侠同志为语言文学分院副院长;
纪 弈同志为语言文学分院副院长(兼);
赵晓明同志为传媒艺术学院院长;
何希友同志为传媒艺术学院副院长(兼);
孙晓黎同志为基础教学部副主任。
免去:
国秀珍同志光电科学分院院长职务;
谷开慧同志光电科学分院副院长职务;
孙晓冰同志光电科学分院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烨(男)同志电子工程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春梅同志机电工程分院机电教研室副主任职务;
鞠秀晶同志信息工程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纪弈同志语言文学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晓明同志传媒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孙晓黎同志基础教学部主任助理职务。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2015 年 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