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人心,近年来,全球发生的多次疫情,原因都指向食用野味。“舌尖上的任性”与一些人的不良消费习惯以及牟利冲动有关,屡禁未绝的滥食野生动物问题,给公众生命健康安全带来重大风险。摒弃不良饮食观念,自觉拒绝“野味”消费陋习,是所有人共同的责任!
2 月 24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一是,首先强调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二是,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三是,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对本决定增加的违法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以体现更加严格的管理和严厉打击。
拒接野味 从我做起
不论什么时候,都不应该提倡和鼓励人们食用“野味”。尤其是疫情当前,拒绝“野味”更应成为每个人的文明自觉。此外,相关的执法监督和查处,以及公益保护行动更不能缺席。让我们一起拒绝“野味”,守护健康,敬畏自然、尊重自然规律、与自然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