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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院成为吉林省属独立学院首家“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2013-07-10阅读次数: 编辑:发展规划办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命名延边大学等6所省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为“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明确将我院命名为“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我院成为吉林省属独立学院首家“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2012年初,根据省教育厅总体部署,将在年内对包括我院在内的10所省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进行依法治校工作检查,对于其中的先进典型授予“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誉称号。我院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鞠殿民院长为组长、学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牵头,院属各单位、部门配合,认真细致地按照评估检查标准进行了前期准备。期间,王建昭董事长及其他董事经常过问迎评工作的进展情况,学院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在思想上达成共识、行动上形成合力,确保迎评工作顺利开展。
      2012年11月中旬,省教育厅专家组莅临我院实地调研评估。通过严格、客观地考核评价,专家组认为,我院依法治校工作自查自评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对依法治校工作高度重视,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特别是在章程建设、民主管理、权益维护、法制宣传等方面,富有新意、特色鲜明、经验独特,一些做法具有典型示范性,达到了“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标准。
      我院被命名为“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是上级主管部门对我院依法治校工作的充分肯定,我们必将再接再厉,继续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积极探索依法治校新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实施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全力推进高校强省建设工作,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