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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督查组来我院督查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专项工作

2018-09-17阅读次数: 编辑:教务处
      9月7日上午,由省学位办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的督查组深入我院,就我院(2018年7月28日—8月31日)开展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专项工作进行督查。
      本次督查专家组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刘皓、吉林大学研究生院胡春平(组长)、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务处张培刚、吉林农业大学教务处韩光组成。我院秦洪君副院长、教务处处长王耀远、副处长卢文昊以及教师、学生代表参加了汇报及座谈会。
      此次督查围绕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的通知》展开,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强化学术诚信建设、规范学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和良好学风。
      会上,教务处处长王耀远做了我院关于学士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自查自纠情况汇报。随后,为进一步了解我院防范及处理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违法违规处理流程等相关工作,督查组成员与我院学位论文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指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进行了座谈,督查组现场随机抽取了30份我院2012级—2014级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最后,督查组对我院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认为我院开展的防范学术不端、学术规范以及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自查自纠工作总体情况良好,毕业论文整个环节质量把控较好,在学风教育与学位论文管理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方面,制度规范、文件整齐。同时,督查组指出了相关论文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并给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