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知
关于调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2-09-21点击:编辑:院长办公室
长光电院字[2012]19号
各单位、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学院董事、院长、党委书记鞠殿民同志主持学院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处、招生就业处、采购中心(车队)。
学院董事、纪委书记、副院长刘海涛同志协助鞠殿民同志负责纪检、后勤工作,分管纪律检查委员会、总务处。
副院长秦洪君同志协助鞠殿民同志负责教学、科研、转设评估、职业培训等工作,分管教务处、科研产业处、转设评估办公室、成人教育学院、图书馆。
副书记陈艺同志协助鞠殿民同志负责党群团、学生、安全、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分管党群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
学院董事、副院长王思迪同志协助鞠殿民同志负责行政、人事、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新闻信息、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分管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办公室)、人事处、教学督导组。
此通知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各单位、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学院董事、院长、党委书记鞠殿民同志主持学院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处、招生就业处、采购中心(车队)。
学院董事、纪委书记、副院长刘海涛同志协助鞠殿民同志负责纪检、后勤工作,分管纪律检查委员会、总务处。
副院长秦洪君同志协助鞠殿民同志负责教学、科研、转设评估、职业培训等工作,分管教务处、科研产业处、转设评估办公室、成人教育学院、图书馆。
副书记陈艺同志协助鞠殿民同志负责党群团、学生、安全、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分管党群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
学院董事、副院长王思迪同志协助鞠殿民同志负责行政、人事、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新闻信息、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分管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办公室)、人事处、教学督导组。
此通知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