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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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通知

关于成立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4-03-17点击:编辑:党委办公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推动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如下:
  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鞠殿民   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
  刘海涛   纪委书记、学院副院长
  陈  艺   党委副书记 
  成  员:
  秦洪君   副院长
  付忠臣   院长助理、党委委员
  朱庚新   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
  闫贵永   保卫处处长、纪委委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朱庚新
  工作人员:
  蔡  超、王晓明、宋  阳、李  琢、孙  颖、魏  巍、俞菲菲、刘凯月、陈  宇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组、秘书组、宣传组。
  (一)综合组
  组  长:王晓明
  组  员:俞菲菲、刘凯月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各环节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组织协调;
  2.负责了解掌握活动的整体进展情况,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3.负责与省高工委督导组联系沟通,及时上报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
  4.负责筹备召开学校有关会议,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会务工作;
  5.负责省高工委第二督导组的接待服务工作;
  6.负责学院领导联系单位的联络服务工作,安排、协调学院各部门协助学院领导开展调研;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秘书组
  组  长:蔡  超
  组  员:李  琢、孙  颖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报告等领导讲话、学院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整改任务书和活动总结报告等;
  2.负责有关文件的传阅、转发、督办等处理工作;
  3.负责编写活动大事记、活动资料存档和材料汇编工作;
  4.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我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5.负责建设管理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编发活动简报、快讯,总结活动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注意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既宣传先进典型,起到引领作用,又曝光反面典型,起到警示作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宣传组
  组  长:宋  阳
  组  员:魏  巍、陈  宇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宣传工作;
  2.负责橱窗、条幅、板报的宣传工作;
  3.负责制作、印发活动学习宣传材料,组织活动过程的学习教育;
  4.负责筹备组织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学习;
  5.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开展宣讲活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领导小组派出三个督导组:
  (一)第一督导组
  组    长:陈  艺
  副 组 长:朱庚新
  联 络 员:王晓明
  督导单位:机关直属一支部、基础教学部党总支、机电工程分院党总支、经济管理分院党总支 
  (二)第二督导组
  组    长: 刘海涛
  副 组 长:闫贵永
  联 络 员:宋  阳
  督导单位:机关直属二支部、机关直属四支部、电子工程分院党总支、信息工程分院党总支、光电工程分院党总支
  (三)第三督导组
  组    长:秦洪君
  副 组 长:付忠臣
  联 络 员:蔡  超
  督导单位:机关直属三支部、图书馆党总支、语言文学分院党总支、传媒艺术学院直属党支部、光电科学分院党总支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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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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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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