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知
关于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2014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的决定
时间:2014-07-03点击:编辑:院长办公室
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5年9月1日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对刘红阳等2035名学生进行了思想、品德、学业等全面审查,决定:
光电科学分院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刘红阳等146名学生;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白雪等61名学生;
光电子技术科学专业李月超等81名学生;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王凤等30名学生;
光电工程分院
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史思林等156名学生;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刘岩等120名学生;
电子工程分院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迟春卉等120名学生;
通信工程专业潘金等96名学生;
自动化专业吴雪等86名学生;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郭丹等119名学生;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王冠一等30名学生;
信息工程分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陈珮珊等 57名学生;
软件工程专业张丹等64名学生;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金海玉等39名学生;
机电工程分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陈晨等162名学生;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李雨轩等86名学生;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袁琛等31名学生;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金美兰等38名学生;
经济管理分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张照等60名学生;
市场营销专业王皓等46名学生;
会计专业王金月等101名学生;
语言文学分院
英语专业董雪等21名学生;
日语专业王荆玉等35名学生;
汉语言文学专业高爽等41名学生;
对外汉语专业贾丹等39名学生;
广告学专业周欣等40名学生;
传媒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专业邱尧等113名学生;
美术学专业孙婷婷等17名学生;
以上2035名学生德、智、体合格,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颁发毕业证书。对包存贵等22名考核不合格学生,颁发结业证书。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5年9月1日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对刘红阳等2035名学生进行了思想、品德、学业等全面审查,决定:
光电科学分院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刘红阳等146名学生;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白雪等61名学生;
光电子技术科学专业李月超等81名学生;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王凤等30名学生;
光电工程分院
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史思林等156名学生;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刘岩等120名学生;
电子工程分院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迟春卉等120名学生;
通信工程专业潘金等96名学生;
自动化专业吴雪等86名学生;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郭丹等119名学生;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王冠一等30名学生;
信息工程分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陈珮珊等 57名学生;
软件工程专业张丹等64名学生;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金海玉等39名学生;
机电工程分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陈晨等162名学生;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李雨轩等86名学生;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袁琛等31名学生;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金美兰等38名学生;
经济管理分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张照等60名学生;
市场营销专业王皓等46名学生;
会计专业王金月等101名学生;
语言文学分院
英语专业董雪等21名学生;
日语专业王荆玉等35名学生;
汉语言文学专业高爽等41名学生;
对外汉语专业贾丹等39名学生;
广告学专业周欣等40名学生;
传媒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专业邱尧等113名学生;
美术学专业孙婷婷等17名学生;
以上2035名学生德、智、体合格,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颁发毕业证书。对包存贵等22名考核不合格学生,颁发结业证书。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