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知
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10点击:编辑:新闻中心
各学院党总支:
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规范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
1.明确档案材料类别。(1)毕业生为正式党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积极分子结业证书、发展对象结业证书、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自传、政审综合材料、团推优表(或党员推荐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2)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团推优表(或党员推荐表)、积极分子结业证书、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皆应放入学籍档案或单独建立党员档案由学生本人携带至其已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单位(研究生院党支部或其户口所在的村、街道办事处、社区等辖区内的党组织)。
2.确保档案材料完整。毕业生离校前,各党总支要重点检查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中签名(签章)、时间是否齐全、规范,内容填写是否准确、完整;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负责培养人、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意见及入党志愿书中印章是否完备等,确保转出党员材料完整规范。
3.健全党员档案管理体系。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学生党员档案材料丢失问题,要求各党总支加强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学生党员档案材料移交工作,做好党员档案领取记录,确保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不断完善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档案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党员档案管理体系,减少和杜绝人为原因导致的档案丢失、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
二、加强教育引导工作
各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在毕业生党员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党员权利义务和党的组织纪律,明确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确保每个毕业生党员明确所在党组织的联系方式、熟知组织关系转移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三、确保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顺畅
为保证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准确、规范、有序,做出以下说明: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到境内其他高校升学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往升学所在高校党组织(转接时间省内为30天,省外为90天)。
2.暂未考取研究生、暂未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或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其入党材料需经所在学院整理、密封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或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后,交由学生本人携带到组织关系转入单位进行报到(转接时间省内为30天,省外为90天)。
3.党组织关系系统无法接收的毕业生党员,需填写纸质介绍信,纸质介绍信在党委组织部领取,并在有效期内到转入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省外为90天,自开具介绍信之日算起),并将回执联在完成接转组织关系后一个月内反馈给学院党支部,由各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统一收齐后交至党委组织部进行统一规整存档;其他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到省内、省外的,应根据毕业生党员提供的具体转入单位支部名称信息进行党关系转接工作,由党委组织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发起(省内为30天,自开具介绍信之日算起),如转入单位无法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接收党组织关系,需及时与学院党支部书记或毕业班辅导员取得联系,并重新开具纸质介绍信,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4.在进行网上党组织关系转移前,毕业生党员本人应先与转入单位进行沟通,在征得转入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5.各学院党总支和毕业班辅导员要尽职尽责,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询问毕业生转接流程进度,及时反馈、督促毕业生党员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出现过期、改派、遗失、抬头单位错误等情况时,可申请补办组织关系介绍信;对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6个月没有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没有交纳党费、没有参加组织生活的毕业生党员,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视为自行脱党。各学院党总支务必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6.请各学院党支部书记和毕业班辅导员,认真统计、准确填写《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统计表》,并于6月16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cdzkjxyzzb@163.com。
关于全国党员系统线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问题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联系人:陈俊言。
中共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6月10日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