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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委员会 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时间:2024-11-08点击:编辑:党委组织部
一、联系点的确立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每人至少联系1个学院或1个直属党支部。
(二)二级学院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每人至少联系1个教研室或1个党支部。
(三)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点至少要参与1个党支部的活动,具体联系1至2名党员或群众。
(二)二级学院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每人至少联系1个教研室或1个党支部。
(三)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点至少要参与1个党支部的活动,具体联系1至2名党员或群众。
二、联系内容
(一)深入调研。领导干部要将联系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联系工作。对联系点要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准确掌握工作实际,通过调查,了解教职员工所思所想所盼,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
(二)宣传服务。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为教职员工答疑解难,为创建和谐文明校园做好服务。
(二)宣传服务。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为教职员工答疑解难,为创建和谐文明校园做好服务。
(三)具体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联系点单位实际,经常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提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四)解决难题。领导干部要把为教职员工办实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重点抓好为老师、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尤其是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解决的时限,条件不具备的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老师、学生讲明原因。
(五)督促检查。领导干部对联系点的工作负有督促的责任,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联系点进行检查,确保联系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六)以点带面。要以联系点为基础,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努力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四)解决难题。领导干部要把为教职员工办实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重点抓好为老师、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尤其是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解决的时限,条件不具备的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老师、学生讲明原因。
(五)督促检查。领导干部对联系点的工作负有督促的责任,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联系点进行检查,确保联系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六)以点带面。要以联系点为基础,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努力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三、联系形式
(一)参加联系点活动。领导干部要经常参加联系点的各种教育教学以及党的活动,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安排1次到联系点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
(二)开展谈心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点适当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倾听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呼声。
(三)走访座谈。领导干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积极发现教职员工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提出解决的办法和要求。
(四)发放调查表。定期在联系点发放调查表,实行记名或不记名两种形式,征求联系点群众对学校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统计、梳理和反馈工作。
(二)开展谈心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点适当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倾听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呼声。
(三)走访座谈。领导干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积极发现教职员工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提出解决的办法和要求。
四、具体要求
(一)领导干部原则上每月到联系点1次。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联系点,过后要及时弥补,或通过电话、网络的方式保持联系。(二)领导干部与联系点要形成情况通报制度。本着“不干预、多支持、重服务、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
(三)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及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争当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附则
(一)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